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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5

16


星期五

 
血液中心采血科室文明服务承诺


1、
对献血者服务主动,热情、耐心、周到。
2、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标准,规范技术操作。
3、保护献血者的健康、隐私、和受血者的安全。
4、保持车内整洁,提供良好的采血环境。
5、监督电话:62019573
 

文明服务公共用语


1、 您好。
2、 请。
3、 请进。
4、 请坐。
5、 请稍候。
6、 谢谢。
7、 不客气。
8、 请喝水。
9、 请用甜点。
10、 再见。
11、 您慢走。
 

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 献血服务监督、投诉处理规程


    为了提高血液中心献血服务质量,规范中心献血服务的监督投诉处理,中心特制定此规程。
1.适用范围
此规程适用于献血者针对采血过程中、献血后出现的献血不良反应;采血过程违反操作规程,以及服务质量等问题投诉的处理。
2. 献血服务监督投诉受理机构
血液中心献血服务监督投诉处理由质量监督办公室负责。
3. 献血后不良反应投诉处理工作程序:
3.1 接待(接听)献血者投诉
3.1.1 掌握准确的内容和当事人的愿望。
3.1.2 对发生轻微献血不良反应的献血者,耐心讲解处发生原因及应对措施;对需要简单治疗者,建议献血者去三甲医院诊疗,可承诺负担治疗费用,请诊疗时保留病历(诊断证明),处方底联和正规发票来中心报销。
3.1.3 一时不能得到投诉者的理解和同意的,向献血者承诺待进一步研究解决方案和改进措施后,再次通报报说明。
3.1.4 投诉人本人不妥时,应注意不要陷入与投诉者争论之中。
3. 2 记录:
在献血服务监督投诉处理过程中认真记录以下内容:
3.2.1 投诉发生的时间;
3.2.2 投诉人的姓名、住址、年龄、电话号码、献血史、身份证号码等;
3.2.3 投诉的内容、原因和改进措施;
3.2.4 经办人姓名。
3.3 投诉处理原则
3.3.1 对违反操作规程以及服务质量的投诉,要积极进行相关情况的调查核实,处理情况及采取的改进措施应及时向投诉人反馈。
3.3.2 对严重献血不良反应者进行访视或陪同做进一步检查。
3.3.3 献血后不良反应处理赔偿原则是一次性结清,经双方协商同意献血后不良反应一次性结算的应填写协议书一式两份并将有关材料存档保存。
3.3.4 献血者投诉献血后出现的各种疾病或症状,经调查分析确与献血无关并如实告知了献血者,但献血者不服时,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和裁决。
 

职能科室职责

一、质量监督办公室
1、 在质量负责人的组织下协助法定代表人建立和持续改进质量体系,保障质量体系覆盖所开展的采供血和相关服务的所有过程,并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实际工作的要求。
2、 作为中心血液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质量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重大质量事件经质量负责人批准提交中心血液质量管理委员会审议,执行中心血液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决策。
3、 在中心质量负责人的组织下,拟定每年的质量管理计划,上报中心血液质量管理委员会批准,按批准的计划进行实施。
4、 负责每年组织两次质量内审,编制质量审核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内审,汇总质量内审结果完成内审报告并对质量内审中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跟踪验证。
5、 负责每年组织一次管理评审,编制质量审核文件、组织实施管理评审工作、汇总管理评审结果,完成管理评审报告,并对管理评审中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跟踪验证。
6、 负责外部质量审核验收、检查的准备工作,汇总整理外部质量审核报告并进行跟踪验证。
7、 负责中心采供血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和实施不合格品、不合格项的识别、报告、调查和处理的程序,识别分析提出纠正预防措施,并对相关科室纠正预防措施实施效果进行跟踪验证;按照中心质量奖惩条例实施质量奖惩,定期向中心质量管理委员会汇报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及差错的处理、改进情况。
8、 负责中心质量手册的起草、修改、发布,质量体系文件审核、管理、控制、 发放、回收、销毁,收集、汇总有关血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9、 作为中心学术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中心的科研管理工作及采供血业务培训的实施。按照人事科制定的培训制度的要求,负责具体执行中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并定期将培训档案交人事科存档。负责外部人员进修事宜管理。
10、负责献血后不良反应、献血服务质量投诉、输血不良反应的调查、访视和处理工作;负责接待处理有关血液质量的来信、来访;负责用血医院有关服务质量的投诉、处罚及跟踪检查。
11、 负责中心法律诉讼工作,对处理的问题提出改进方法,并跟踪检查。
12、 负责献血者、用血医院、科室之间满意度调查、评价及处理工作。
13、 负责中心各实验室认可协调工作。
14、 负责中心站内感染委员会日常工作。
15、 负责中心质量管理评价体系的建立和改进。
16、 负责中心采供血业务档案管理工作。
17、负责依据中心质量体系要求,建立本科室质量分目标,完善科室质量管理,承担科室工作质量的保证、监督以及改进工作。
18、负责科内人员的管理;建立完善科内培训制度,根据科内工作需要制定科内员工岗位培训计划,并实施、考核、评价,做好相关记录。
19、负责参与本科室工作职责相关的程序文件的制定、修订,负责起草科内操作规程及表格的申请、编制、修订、定期评审,按规定要求生成记录,定期整理归档。
20、负责北京市采供血机构质量控制与改进中心工作。
21、承担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二、业务科
1、 负责拟定年度采供血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 负责中心日常采供血业务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召开业务例会、业务协调会,出台会议纪要,其中属于质量体系文件范围内的按照质量体系文件控制程序修订质量文件,质量体系文件范围以外的报质量监督办公室备案。
3、 负责中心执业验收和卫生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的管理。
4、 负责组织协调中心新方法、新流程、新设备、新软件的论证和确认,属于质量体系文件范围内的按照质量体系文件控制程序修订质量文件,质量体系文件范围以外的报质量监督办公室备案识别。
5、 负责组织中心关键物料和业务相关的大型关键设备评价和招标(关键物料和设备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6、 负责组织中心采供血作业场所建筑设施与环境的规划设计、论证,负责血液标识及环境标识的管理工作。
7、 负责中心采供血工作应急预案的制定、定期演练,并组织落实。
8、 负责保密性弃血、献血者屏蔽、血液封存工作;献血者抗HIV(+)的解释;负责对存在质量问题的血液,从用血医院收回时的对外联系工作。
9、 负责组织协调医疗用血业务指导和会诊工作;负责临床供血的协调工作。
10、 负责主任信箱中有关业务问题的回复。
11、 负责牵头中心放射源、化学品相关管理办法的制定和相关许可事项的办理。
12、负责职业暴露的上报处理,跟踪,随访;医疗废弃物年度报表工作。
13、 负责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授权制度的建立和管理;负责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的签字备案
14、 负责中心血液库存的管理。
15、负责依据中心质量体系要求,建立本科室质量分目标,完善科室质量管理,承担科室工作质量的保证、监督以及改进工作,识别质量问题,详细描述,分析发生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时上报质量监督办公室。
16、负责科内人员的管理;建立完善科内培训制度,根据科内工作需要制定科内员工岗位培训计划,并实施、考核、评价,做好相关记录。
17、负责中心相关程序性文件的编写和修改工作;负责参与编写、修改和审核中心与采供血相关的标准操作规程;负责参与设计、修改和审核中心与采供血相关的记录表格;负责起草科内操作规程及表格的申请、编制、修订、定期评审,按规定要求生成记录,定期整理归档。
18、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中心办公室
1、 负责协助中心领导综合协调中心日常工作,组织、管理、处理中心有关业务及事务。
2 、负责起草中心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总结、报告、文件、会议纪要,并检查执行情况,督促落实。
3、 负责筹备安排中心主任办公会、行政周会及有关会议,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协助中心主任督促、检查各科室工作,及时向中心主任汇报计划、决策执行情况。
4、 负责起草中心综合性文件、报告、专题总结,审核各科室发文发函稿并呈请中心主任签发。
5、 负责全中心来往文件的收发、登记、催办及文书档案的管理,印鉴的掌管和使用。
6、 负责中心信访工作,承担业务技术资料、工作总结、文件的打印、复印。
7、 负责公费医疗、计划生育、员工体检和经血传播疾病疫苗接种,员工健康档案的建立、保存及信息反馈等。
8、 负责中心对外联系及外事活动的统一协调、管理,严格执行外事纪律。
9、 负责组织、审核、发送中心信息简报,做好及时报道中心各部门工作动态的工作,向上级机关、中心和领导提供相关信息。
10、 负责承担中国输血协会等相关社团工作。
11、 负责中心财务、基建维修、国有资产购置及使用效益的审计工作。
12、负责依据中心质量体系要求,建立本科室质量分目标,完善科室质量管理,承担科室工作质量的保证、监督以及改进工作,识别质量问题,详细描述,分析发生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时上报质量监督办公室。
13、负责科内人员的管理;建立完善科内培训制度,根据科内工作需要制定科内员工岗位培训计划,并实施、考核、评价,做好相关记录。
14、负责参与本科室工作职责相关的程序文件的制定、修订,负责起草科内操作规程及表格的申请、编制、修订、定期评审,按规定要求生成记录,定期整理归档。
15 、承担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人事科
1、 根据有关的文件精神制定中心人事改革方案及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落实。
2、 负责制定中心年度人才聘用、培养、引进计划。
3、 负责制定中心组织架构,规定各级各类岗位资格、职责、权限、职业道德规范。
4、 按干部管理权限承办职工的调配,接收应届毕业生、转业军人等工作。
5、 负责建立中心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每年制定中心继续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员工得到持续有效的教育和培训,建立和管理员工培训档案,负责中心新员工岗前培训和科室轮转,负责培训者资质和评估者资质的审核。
6、 负责中心各业务岗位授权的备案。
7、 实施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及技术工人等级评定和管理工作。
8、 制定中心职工奖金、补贴及福利等分配方案。
9、 负责中心职工工资、津贴等项目的调整。
10、 负责中心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
11、 负责对职工考勤工作的管理及劳动纪律的督促,检查工作。
12、 负责中心的人事及专业技术人员档案的管理及统计报表工作。
13、 负责接待相关的来信来访工作。
14、 负责中心职工社会保险及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等工作。
15、 负责依据中心质量体系要求,建立本科室质量分目标,完善科室质量管理,承担科室工作质量的保证、监督以及改进工作,识别质量问题,详细描述,分析发生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时上报质量监督办公室。
16、负责科内人员的管理;建立完善科内培训制度,根据科内工作需要制定科内员工岗位培训计划,并实施、考核、评价,做好相关记录。
17、负责参与本科室工作职责相关的程序文件的制定、修订。
18、 承担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保卫科
1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安全保卫法规。在中心党委的领导下做好安全和政保工作。完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宣传教育工作,确保中心内部的安全稳定。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开展对内部嫌疑案件、线索的调研及侦破工作。
2负责执行防火委员会、综合治理委员会、国家安全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代表中心与中心各科室签订安全责任书。
3负责中心内部治安管理,维护中心内部治安秩序。负责中心门卫、巡逻等护卫力量的配备、培训和管理,规范院内停车场的设施和管理。
4、为中心的剧毒物品、易燃易爆品、放射性物品的使用部门提供安全技术防范保障。
5、监督、考察单位内部被依法处理的人员,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帮教转化工作。
6、依法进行防火监督管理,建立防火档案。负责中心义务消防队的建设和培训工作,负责中心防火控制系统及消防设备的配置和维护保养工作,定期进行防火演练。
7、完成中心安全报表的发放及收缴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科室立即整改。
8、做好中心中控室的管理工作,全面负责中控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全面负责中心监控摄像头的合理分布。根据具体工作进行调整,使其发挥最大的效应,确保实现技术防范工作的安全、有效。
9、加强与保安公司的协调和沟通,配合保安公司对保安队内部进行监督和管理。按照保安服务合同的约定,为中心提供相关服务。
10、负责依据中心质量体系要求,建立本科室质量分目标,完善科室质量管理,承担科室工作质量的保证、监督以及改进工作,识别质量问题,详细描述,分析发生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时上报质量监督办公室。
11、负责科内人员的管理;建立完善科内培训制度,根据科内工作需要制定科内员工岗位培训计划,并实施、考核、评价,做好相关记录。
12、 负责参与本科室工作职责相关的程序文件的制定、修订,负责起草科内操作规程及表格的申请、编制、修订、定期评审,按规定要求生成记录,定期整理归档。
13、 承担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献血办公室
1. 负责推行无偿献血制度、普及献血科学知识、开展预防血液传播疾病教育及北京市血液调剂等工作。
2. 承担无偿献血的宣传、策划工作,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并协助相关科室组织实施,负责中心内宣传工作。
3. 负责各类媒体的接待、联络及宣传、发布以及中心对外发布内容的审核、编辑工作。
4. 负责中心网站及美工,重大活动、会议、培训的摄像、录像、摄影工作。
5. 负责依据中心质量体系要求,建立本科室质量分目标,完善科室质量管理,承担科室工作质量的保证、监督以及改进工作。
6. 负责科内人员的管理;建立完善科内培训制度,根据科内工作需要制定科内员工岗位培训计划,并实施、考核、评价,做好相关记录。
7. 负责参与本科室工作职责相关的程序文件的制定、修订,负责起草科内操作规程及表格的申请、编制、修订、定期评审,按规定要求生成记录,定期整理归档。
七、财务科
1. 根据中心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并按季、年分析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年终核算。
2.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及物价有关政策。负责中心财经纪律和财务监督工作。
3. 积极合理地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严格执行费用开支标准并按审批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4. 及时编制财务报表(月报、季报、年报)和预决算工作,做到数字准确,表账相符。
5. 负责中心职工工资的发放、个人所得税收缴、住房公积金的扣缴、记帐及医药费的报销等工作。
6. 负责中心财务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
7. 负责办理北京市献血办公室各项财务业务。
8. 负责依据中心质量体系要求,建立本科室质量分目标,完善科室质量管理,承担科室工作质量的保证、监督以及改进工作。
9. 负责科内人员的管理;建立完善科内培训制度,根据科内工作需要制定科内员工岗位培训计划,并实施、考核、评价,做好相关记录。
10. 负责参与本科室工作职责相关的程序文件的制定、修订,负责起草科内操作规程及表格的申请、编制、修订、定期评审,按规定要求生成记录,定期整理归档。
八、总务科
1. 负责中心全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主要是交通、用电、用水等安全工作),针对各科室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制定和完善中心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对中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定期进行有关突发事件(交通、用电、用水)的演练。
2.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做到重点岗位重点检查。对安全生产存在的隐患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
3. 负责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活动,根据中心实际情况,采取点面相结合的教育培训方式,使广大职工不断增强安全意识及安全生产法规观念。
4. 定期向中心主管领导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5. 负责中心汽车驾驶人员(包括在中心登记的私家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车辆管理、保养维修、验收工作。负责中心业务、行政、供血科送血、机采科接送血源的车辆的调配及管理工作。
6. 负责中心电力、制冷设备论证、验收、安装、调试及维修保养工作。负责建立安全有效的应急供电设施,负责保证业务工作的不间断电力供应。负责保障中心冷库相关设备的正常运行。
7. 负责中心办公用家具的配备、购置及报废工作。
8. 负责中心建筑、设施环境的整洁、卫生与安全。负责中心卫生、绿化、美化及门前三包工作。负责中心内的卫生保洁工作及医疗废物收集(包括采血车)。
9. 负责洗衣、电话机房工作。
10. 负责房管及家属宿舍管理工作。
11. 负责全中心的交通安全、环保、节水等对外工作。
12. 负责中心基本建设及档案管理工作。
13. 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发放及库房管理工作。
14. 负责中心污水处理工作。
15. 负责依据中心质量体系要求,建立本科室质量分目标,完善科室质量管理,承担科室工作质量的保证、监督以及改进工作。
16. 负责科内人员的管理;建立完善科内培训制度,根据科内工作需要制定科内员工岗位培训计划,并实施、考核、评价,做好相关记录。
17. 负责参与本科室工作职责相关的程序文件的制定、修订,负责起草科内操作规程及表格的申请、编制、修订、定期评审,按规定要求生成记录,定期整理归档。
九、党委办公室
1、负责起草党委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决定、通知、规章制度及其他有关上报材料;审核各党群部门起草的以党委名义上报和下发的文件。
2、负责组织、安排党委的各种会议、学习和重要活动,做好相关的通知、记录和其他会务工作。
3、负责督促各部门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中心党委的决议,并检查落实情况。
4、学习研究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党委的意图和要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为党委的工作和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5、认真协助中心党委做好领导班子建设,包括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教育、职责分工、作风建设、监督管理等工作。
6、认真协助中心党委做好中层干部建设,包括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培训教育、管理考核等工作。
7、认真协助中心党委做好党组织与党员队伍建设,包括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党员的培养发展、党员的教育管理、党组织关系的接转、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内年度综合性统计报表等工作。
8、认真协助中心党委做好思想政治宣传工作,包括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教育、典型事迹人物宣传、党报党刊年度订阅、政治学习材料订阅等工作。
9、认真协助中心党委做好人才队伍建设,包括优秀人才的选拔培养资助管理工作、援疆干部工作、挂职干部等工作。
10、认真协助中心党委做好文明建设,包括文明单位争创、职工职业道德教育、行业作风建设、首都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血液中心志愿者的组织管理等工作。
11、认真协助中心党委做好统战工作,包括对民主党派人士、党外高级知识分子、民族、宗教、台湾、侨务等工作。
12、认真协助党委做好思想政治研究会工作、政工职称评定工作、政审工作、军民共建工作。
13、认真协助中心党委做好中心610办公室工作、政治稳定工作,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14、负责办理上级党内文件、机要函电、内部资料等的登记、收发、转递、传阅、处理、催办、落实、整理、归档、保密和清退、销毁等工作。
15、负责处理中心党委日常事务,做好联系上级、沟通左右、上情下达、下情上报,负责中心重大问题归口报告工作。
16、负责协调党群部门之间的工作和党政部门交叉性的工作。
17、负责安排党委领导的公务活动及所需有关事宜。
18、负责管理党委、党办印章、介绍信的使用管理工作。
19、负责做好中心党委的对外接待工作。
20、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其他相关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十、离退休办公室
1. 在中心党委的领导下,贯彻执行中央、市委有关离退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定,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2. 根据中心党委年度计划,结合离退休办公室的工作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
3. 做好离退休职工的管理、教育、服务工作,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及时反映离退休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4. 协助离退休党支部做好对离退休党员的学习教育工作,过好组织生活。
5. 每年定期对离退休职工进行家访慰问,了解离退休职工的身体、学习和生活情况,倾听意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6. 组织离退休职工参观及各种形式的文体活动。
7. 严格遵守财务规定,编制离退休职工经费预算,合理使用离退休职工活动经费,并定期向离退休职工公布使用情况。
8. 负责做好与其他科室的协调工作,完成党政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采血车工作时间表

 
采血地点 采血日期
西单文化广场 周一至周日9:00--20:00
王府井丹耀大厦 周一至周日9:00---20:00
西单图书大厦 周一至周五9:00---20:00
周六、日8:00---19:00
王府井书店 周一至周五9:00---20:00
周六、日8:00---19:00
前门肯德基 周一至周五9:00---20:00
周六、日8:00---19:00
前门燕京 周一至周日9:00---18:00
北京站 周一至周日9:00---18:00
新世界 周一至周日9:00---18:00
海龙 周一至周日9:00---18:00
万通 周一至周日9:00---18:00
地坛 周一至周日9:00---18:00
动物园 周一至周日9:00---18:00
百荣世贸 周一至周日9:00---17:00
世纪天乐 周一至周日9:00---17:00
家世界 周一至周五、周日9:00---18:00
电力医院 周一至周五、周日9:00---18:00
马连道 周六9:00---18:00(家世界车)
翠微 周六9:00---18:00(电力车)
八大处 初一、十五8:00---17:00(家世界车)
百盛 机动
大红门 暂停

    备注:此工作表从2008年3月11日开始执行

                                                     业务科
                                                   2008.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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