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流程」无偿献血者在驻京军地医疗机构用血直免流程
来源:未知来源
作者:佚名
2020-01-10
1336
0
0
分享
(一) 申请用血时
医院在《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中增加无偿献血者用血费用直接减免政策介绍。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了解献血者用血费用直接减免政策。
(二) 申请用血过程中(出院前完成)
如患者本人是献血者,医院使用患者身份信息在《用血服务系统》查询献血情况,告知患者减免额度。
如患者是献血者亲属,医院需要使用献血者身份信息在《用血服务系统》查询献血情况。患者提供亲属关系证明上传系统或签订《亲属关系承诺书》后,医院告知患者减免额度。
医院确定用血费用减免额度后,自动生成并打印《临床用血费用减免通知单》(以下简称《减免通知单》),供出院结算时使用。
(三)结算时
结算部门为患者办理正常结算手续后,立即确定患者血费减免金额,患者签字确认。
医院垫付相应金额至患者押金账户,减免金额不超出《减免通知单》额度。结算部门在《减免通知单》上登记医疗机构收费收据编号等相关信息。
(四)结算后
医院通过《用血服务系统》中登记本次用血相关信息(收费收据编号、用血时间、用血品种、用血量),每月10日前向区献血办或驻京部队血液协调办发出结算申请。
区献血办收到结算申请后,自动生成《医院直免结算清单》,按照财务流程当月将直免费用转账至医院指定账户。驻京部队血液协调办参照前述流程,每半年将结算费用转账至医疗机构账户。